关于201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16届毕业生: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我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文件(教学厅[2002]5号)规定,从2002年开始,每届毕业生图像信息均由新华通讯社所属的中国图片社统一采集,云南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统一委托新华社云南分社新闻信息中心实施。
二、采集时间: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17日。
三、采集地点:教学楼东区119教室。
四、具体要求:
1.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和新华社云南分社的要求,每人收取图像采集工本费15元,网页制作工本费15元,合计30元。请各班收齐后交所在学院教务员,再由教务员于
2. 每位毕业生根据规定时间和地点,必须带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拍照(通过扫描身份证把个人信息录入教育部系统),刷身份证后每个学生将获得一个唯一的拍摄序号,在拍照时将这个拍摄序号报给摄像师傅,以便核对拍照的顺序。未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将不能办理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五、高等学历证书照片及身份证号码及注册证书必须一同上网,图像包括: 2寸4张,1寸8张,电子版一份(拍照30天后,登录新华网“云南人才信息库”下载)均为数码彩照,用于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网上学历注册及毕业学籍档案。
六、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集体拍摄的学生,可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12月30日内每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到新华社云南分社进行补拍,逾期不予办理。(地址:昆明市滇池路红塔西路7号)。
教 务 处
附:201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
201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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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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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地点:新校区教学楼东区119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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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人数 |
时间 |
20123365 |
60 |
17:00—17:15 |
小计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