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全面做好2016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云南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3个藏区县(香格里拉县、维西县、德钦县);
3.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即可申请,符合多个条件的,只按其中一种进行申请。
二、申请流程
1.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填写《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到各学院。
2.各学院汇总本学院学生申请材料,填写《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全部申请材料一起交招就处。
3.招就处汇总全校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初审,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
4.汇总申请材料交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交曲靖市财政局划拨专项资金,发放补贴。
三、申请材料
1.本人签字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1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
(2)符合条件2和条件3的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条件4的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4)符合条件5的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复印件。
四、工作安排
1.本项工作在年度就业工作会上就已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把通知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2016年毕业生。
2.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申报,并督促进行材料收集。
3.身份证、银行账户和其他材料尽量汇集复印在一张纸上。
4用附件2表格统计本学院申请求职补贴学生情况,连同申请材料一起,于6月3日前交招就处贺邵东老师。
5.其余不明事宜详询招就处。
附件:2016云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和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